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对拟
提交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
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
有利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在审议
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转让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向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建
科技(福州)有限公司股权,属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发生
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该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
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影响。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转让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海霞 廖中新 杨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