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529,554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9 日。(因 2024 年 1 月 27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
(证监许可〔2022〕1255 号),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60,000 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2,637,27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4,627,89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009,385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
份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48%。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起上
市流通(因 2024 年 1 月 27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1,977,279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合肥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易简德学度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信加易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朗玛三
十六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出承诺如下:
(1)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 12 个月内直接或间接取得的公
司股份,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
(3)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
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按
照该等规定执行。
(5)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止本公
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恒烁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遵
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529,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8%,
限售期自完成认购公司股份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9 日(因 2024 年 1 月 27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股份占公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售股数
数量(股) 司总股本
本比例 (股) 量(股)
比例
合肥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广州易简德学度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信加易捌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朗玛三十六号(深圳)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
计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总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完成认购公司股份工商
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合计 -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