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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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9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鉴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
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的相关事宜,行权数量合计为1,039.5万份,
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厦门象屿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厦门象屿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鉴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
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91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
除限售数量合计为 5,372,124 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厦门象屿关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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