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 1867 号 C 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67,695,77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78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马玉川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7,691,369 99.9983 4,409 0.0017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6,896,445 99.7014 799,333 0.298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6,896,445 99.7014 799,333 0.298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6,896,445 99.7014 799,333 0.298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6,896,445 99.7014 799,333 0.298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6,896,445 99.7014 799,333 0.298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6,896,445 99.7014 799,333 0.298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6,896,445 99.7014 799,333 0.2986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66,896,445 99.7014 799,333 0.2986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周越人、孙晶晶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