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 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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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形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
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五部
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以及五部委于
群和河北、河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包括晋中市在内的山西各县市
均未能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山西省内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燃
料电池汽车的规划不及预期。除此以外,2022 年是四年推广示范期首年,公司
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是根据市场需求逐步推进。项目实施后,受行业政策、市场环
境和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氢燃
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的施工进度,将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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