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科技: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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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
票。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 12 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8,798,78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39%,最高成交价为 7.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6 元/股,成
交金额为 201,635,044.81 元(不含手续费),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司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8,190,000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
持股计划”专户,截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审议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有 1,060.8783 万股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19.34 万元,
对应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060.8783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2%。本员工
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任意时间内累计
存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其中,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任意时间内累计存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二、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1832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4,519.34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4.26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 1,060.8783 万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实际
认购资金总额为 4,519.34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1,060.8783 万份,未超过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的上限。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4]0011000040 号验资报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
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
司不存在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实际参与对象具体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数量及比例如下:
                                      占本持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位     认购份数(万份)
                                      总份额的比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员工共
          合计 339 人           1060.8783   100.0000%
  注: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1,060.8783 万股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7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
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
份情况与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持股计划内容一致,
不存在差异。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0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锁定期:自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为锁定期,且解锁时点不早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出具之日,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锁定期结束后,从公司层面的经营业绩、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两个维度对持有人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具体
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持有公司标的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仅
保留所持标的股票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股东权益。参
与本持股计划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持有人
会议上的提案权、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保持独立
性,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会及监事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相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回避
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亦未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
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 持有
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计划,但其已自愿放弃其在本次持
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仅保留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分配,并已承
诺不担任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未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
持股计划在存续期不得与其他主体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基于上述,本持股计划与
仍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合
并计算。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
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回购股份的处理及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
施完毕 ,公司 通过回 购专 用证券 账户 以集中 竞价交 易方 式累计 回购 股份数 量为
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于
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
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 0 股,公司回购股份已全部处理完毕,实际用途
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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