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0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
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已审议通过本事项,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公开发行 2,597 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6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79,104.62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934.44 万元,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67,170.1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到位,到位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
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如下: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原计划达到
序 承诺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总额(万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 预定可使用
号 (万元)
元) 投入金额(万元) 状态日期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
建设项目
“运化工”一站式可
项目
月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
项目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
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年产 8,000 吨化学品
月
存项目
合 计 67,170.18 67,170.18 51,238.13
注: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
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甲乙丙类仓
库、电石仓库、复配包装车间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等。目前,相关仓库已具备试
运营条件,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后续试运营工作;但该项目涉及的复配包装车间因
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仍需一定时间,其部分验收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予以延
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
存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
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
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
的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4 年 9 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吨化学品复配分装
及配套储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2 月延长至 2024
年 9 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