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0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二)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向春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939,499,7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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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 22.04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55,486,2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9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684,013,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240,760,621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6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240,749,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5.6489%。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国浩律
师(银川)事务所刘宁、石薇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联营企业股权转让暨减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6,110,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371,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2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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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0 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6,115,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376,7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4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4,032,8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3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293,6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75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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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