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本。
本发生变动,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
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汇算,2023 年度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为 75,204,976.4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5,204,976.41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85,960,331.03 元,合并报表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85,960,331.03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625,735,868.01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如
下:
以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备案登
记。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