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全部股权的议案》
  本次减资及股权转让是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及结合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现状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优化公司组织结
构,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
司减资并转让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