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
次专门会议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向关联方广州虚拟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
力,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伍穗颖、王筠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此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担保为公司银行融资提
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经核查,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年初预计金额。公
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而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
因此,一致同意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旭东、徐勇、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