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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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
司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5名拟激励对象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
象总人数由170人调至155人;公司2020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授予价格由3.17元/股调至3.02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19日,并以3.02元/股的
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1,193.747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
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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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
权人通知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1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3.02元/股调
至2.9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
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何绍
昆、孙俊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
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2.92元/股调至2.7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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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公告》。同意公司对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潘成国、吴建军等4人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
调至2.57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原激
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
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5,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
知公告》。同意公司对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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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授予价格为 2.81 元/股。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中 1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由 16 人调整为 15 人;公司 2021 年 6 月实施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2.81
元/股调整为 2.71 元/股。该议案也于 2021 年 6 月 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激励对象 15 名,授予股份数量 2,900,000 股,
授予价格为 2.71 元/股。
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2 年 6 月实
施完成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2.71 元/股调整为 2.51 元/股;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预
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5 人,解除
限售的股份为 87 万股。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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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由2.51元/股调至2.36
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原激励对象商
进、张镇锋等9人(含预留部分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5,500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2人,
解除限售的股份为85.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
告》。同意公司对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含预留部分3人)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原激励对象商进、
张镇锋等9人于2023年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
激 励 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
公司实际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原激励对象商进、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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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群等6人限制性股票共计24.75万股。
公司实际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原激励对象张镇锋、赵兴
等3人限制性股票共计2.8万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27.55万股。
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792,547.52元,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国际验字第2400001号)。
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类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025,612 20.20 -275,500 200,750,112 20.18
高管锁定股 185,605,495 18.65 0 185,605,495 18.6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420,117 1.55 -275,500 15,144,617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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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4,015,815 79.80 0 794,015,815 79.82
三、总股本 995,041,427 100.00 -275,500 994,765,927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