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了 2023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中金公司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中电港参与培
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本次现场培训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办公地(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
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进行,对未能现场参与培训的人员采
取电子邮件发送培训资料的方式进行培训。本次培训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
则要求,由培训人员对股东减持、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及投资者保护等要求进行培训。在现场培训过程中,与会人员就部分问
题向中金公司授课人员进行了咨询提问,授课人员对与会人员的问题做了相应解
答。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
面予以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机构通过本次培训,使中电
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
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
护等相关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电港的规范运作水平,
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邦新 王申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