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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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电子文
 件方式发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方式参会 1 人,董事高宏波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董事候
 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
 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提名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缪安民先生和夏斌先生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
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情况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
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天武先生、胡志勇先生和谌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
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情况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李胜兰女士在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胜兰女士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下午 15:00 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
省商贸控股集团总经理助理、纪委副书记,广弘资产监事会主席,广
东教育书店董事长。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蔡飚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
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圳)有限公司,2013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兰光集团董事长。现任广东广
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高宏波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
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
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
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
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
事、总经理,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缪安民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出版集团投资运营部副总监、投融资部副总
监,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投资部(加挂法律事务部)总
监。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
  夏斌先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
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目前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广东省粤澳合作法律咨询委员会粤方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
师。1996 年 7 月至今在中山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郭天武先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
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学院会计学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广州大学商学院、
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
广州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中心主任,广州大学智慧金财税研
究所所长,广东省智慧金财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粤港智慧金财
税联合创新中心主任。现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财政会
计学会会长,广州市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理事,广东
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会计专业硕士教指委委员,2021 年 2 月至今任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
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大学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导师。历任江西宜春学院副系主任,中共江西宜春地委科长,财政部
属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主任,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首届省长顾问专家,广东省
委人才工作委员会专家,人社部专家委员会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决
策咨询专家,中国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会
长,广东现代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
生导师,以及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金融学院等院
校兼职教授。
  谌新民先生先生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
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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