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 AsiaInfo Technologies Limited 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立案侦查且尚未进行责任认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