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1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 2024 年 1 月 16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报 》 及 巨 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
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
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