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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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0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
述回购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用于实施公司股权
激励,回购股份应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新一
期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回购股份存续时
间即将期满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公
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回购股份 4,482,462 股全部予以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42,631,734 股变更为
                           (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
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
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申报方式如下:
号甘化大厦 3 楼证券事务部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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