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0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
述回购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用于实施公司股权
激励,回购股份应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新一
期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回购股份存续时
间即将期满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公
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回购股份 4,482,462 股全部予以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42,631,734 股变更为
(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
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
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申报方式如下:
号甘化大厦 3 楼证券事务部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