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铁科轨道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
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及《铁科轨道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到2023年12月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
件项目
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628.12 14,628.12 11,417.67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19,628.12 74,630.57 60,831.37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予以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7)。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
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78,415,711.65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5,343,857.53元,占超
募资金总额比例为14.63%,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
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78,415,711.65元)比例为14.6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强 汪浩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