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事 3 人。经认真审查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张树祥先生相关材料及简历,我们认为:张树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张树
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珂、鲁骎、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