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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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 (A 股) 20054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0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7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23]1974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 186,783,58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4,551,796.38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136,307.56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司指定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500031 号
                                       《验资报告》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 筹 资金
元。具体详细内容可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南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
为不超过 25,252.91 万元,借款期限为 3 年。公司在上述借款总额范
围内一次或分期向海南公司提供借款,海南公司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
和公司协商延期或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鉴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且是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
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
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存款产品或理财
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具
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等。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
将采取措施如下: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
控投资风险。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报告董事会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检查。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
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背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
关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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