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04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 7 号一段一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3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5,128,10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5,128,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超募资金归还 8,143 00
银行贷款和永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顾平宽、马继伟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