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
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常利斌、刘强、刘晓静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