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
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88,545,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本次回购股
份用于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本次出售计划披露
前,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 38,860,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0%;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持有 49,684,205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刊登的临 2024-001 号公告)。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4
年 5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继续出售不超过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出售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
出售公司部分剩余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 其他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专户 49,684,20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淮河能源(集 根据《回
竞价交易减持,
团)股份有限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2/7~ 购报告
不超过: 按市场价格 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专用 38,862,600 股 1% 2024/5/6 书》的约
证券账户 定及要求
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出售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
顺延。
注 2: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回购均价。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用途约定,继续完成剩余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出售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 49,684,205 股变更为 10,821,605 股,持股比例
将由 1.28%变更为 0.28%。
的说明: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
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出售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