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或“楚江新材”)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高精密铜合金
线材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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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
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 6 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
扩建项目(二、三期)
年产 30 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
基材料项目(一期)
合计 284,108.00 181,562.40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投 计划项目达到可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投资总额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5 万吨高精铜合金带
箔材项目
年产 6 万吨高精密度铜合
三期)
年产 30 万吨绿色智能制
(一期)
年产 2 万吨高精密铜合金
线材项目
合计 181,562.40 136,088.03 74.95%
注: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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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年产 2 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
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延期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2 万吨高精密铜合金
线材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是公司基于
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已在前期
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
因素变化的影响,项目招投标、现场施工、物料供应以及建设物资运
输等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募投项目整
体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同时,受近年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在项目推进节奏上进行了合理
调控,项目分步实施、分步投产,以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
效衔接,因此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有一定延期。
受上述事项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
材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公司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加强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达到预期效益。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
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内容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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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施期限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楚江新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
目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
异议。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 一 月 十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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