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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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源环保”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
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
法回避表决。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税)。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予价格的议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项的议案》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总股本 107,995,64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199,346.3 元,转增 43,198,257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51,193,899 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
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8.60 元/股
-0.15 元/股)÷(1+0.40)=6.04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 整 后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已 获 授 但 尚 未 归 属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 167.30 ×
(1+0.40)= 234.22 万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50.00×(1+0.40)= 70.00 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
  首次授予部分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作废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1.36 万股(调整后)。
  (二)预留授予部分
  预留授予部分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作废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80 万股(调整后)。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16 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
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
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
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调整,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60
元/股调整为 6.04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数由 167.30 万股
调整为 234.2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股数由 50.00 万股调整为 70.00 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
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
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60 元/股调整为 6.04 元/
股,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股数由 167.30 万股调整为 234.22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股数由 50.00 万股调整为 70.00 万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
个归属期,预留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均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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