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 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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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
一次会议选举曹德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曹晖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叶
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世猛先生、陈居里先生、黄贤前先生、吴礼德先生、
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向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小溪女士为
公司董事局秘书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舒先生、何世猛先生、陈居里先生、黄贤前先生、吴礼德先生、林勇先生、陈向
明先生及李小溪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
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和《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上述人员具备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提名和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局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
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公司董事局选举曹德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董
事局选举曹晖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同意公司董事局聘任叶舒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同意公司董事局聘任何世猛先生、陈居里先生、黄贤前先生、吴礼德先生、
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公司董事局聘任陈向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
意公司董事局聘任李小溪女士为公司董事局秘书。
  独立董事:
  刘京              薛祖云               达正浩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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