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
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本公司(作为牵头人)
和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体单位,以下简称“北京市政”)
中标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由瓮安县水务局实施,按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需要与联合体成员北京市
政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总投资为 17865 万元,采用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实施,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其中存量部分总投资为 13365 万元,新建部分总投资为 4500
万元。存量项目为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分别为 1 万 m?/d
和 2 万 m?/d,出水执行一级 A 标准;新建项目为瓮安县三期污水处理厂扩建,
日处理能力为 2 万 m?/d,出水执行一级 A 标准。本项目中标后,将由社会资本
方与项目实施机构瓮安县水务局(甲方)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特许权协
议》,将合作期内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经营权授予社会资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
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以
下简称“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198.715 万元成立项目
公司(暂定名为:瓮安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
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瓮安县水务局、社会资本、项目公司共同签署《承
继协议》,由项目公司确认并承继社会资本在《特许权协议》、
《经营权转让协议》
中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瓮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瓮安县水务局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由项目
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服
务费的权利。
特许经营期限 30 年,特许经营期自正式移交签署移交备忘录并生效之次日
起开始。
本项目未约定具体建设工期,但根据项目基本水量的约定,则项目建设工期
不能超过一年,须于特许经营期第二年起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按照项目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17865
万元)的 30%,即 5359.5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股 97%,出资 5198.715 万元;北
京市政占股 3%,出资 160.785 万元。
社会资本方应在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后按照与瓮安县水务局约定的付款
安排完成经营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方,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授权项目公司无偿
使用。未经政府方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变更土地用途,不得在土地使用权上设立
担保物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用地如有土地使用税由乙方缴纳,同时甲方协
助乙方争取相关优惠、减免政策。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金额=污水处理单价×污水实际处理量×绩效评价系数
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日计量,按月结算,按季付费,按年考核。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自运营期开始,每三年为一个调价周期,甲方根据项目
公司的申请,基于电费、人工费、药剂费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化,根据调价公
式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
(二)拟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元;北京市政占股 3%,出资 160.785 万元。
的收集处理及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
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各级各类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建设的施
工;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
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热力生产和
供应;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董事长),其中职工董事一人(在推荐的人选中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本公司推荐。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收益满足公司对外投资要求,存量项目能立刻为公司增加收入和利
润,新增项目在其建设期、经营期均能够为公司增加一定收入和利润。本项目与
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发展目标主营业务相契合,项目的实施,对本公司拓展
西南地区环保业务市场,增加区域影响力、提升主营业务规模具有积极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属于正常的特许经营水务项目模式,主要风险是政府付费能力、技术
运营和政策变更等风险。鉴于本公司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运营能力,未来项目公
司有信心与政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协调,保证项目正常收益及运
营。
关于本项目的后续事项,本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