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2024-003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2023-093 号)、《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2023-095 号)、《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03 号)。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
动关系,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 9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5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份
股,由 864,044,983 股变更为 863,794,983 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50,000 元,
由人民币 864,044,9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863,794,983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临时公告:2024-003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
求如下: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申报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00)
联系人:泰和新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394123
传真号码:0535-6394123
邮政编码:264006
临时公告:2024-00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并于寄出时 电话通知
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