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0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行表决。
建林、胡军辉、陈玉泉、蒋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28.30 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金额、期限以
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信期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
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 同日 披露 于 指定 信息 披露 媒 体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净值不超过 10.25 亿元(未经审计)的自有土地、
房屋、厂房、在建工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实际融
资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贷款事
宜。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 同日 披露 于 指定 信息 披露 媒 体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下属 7 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16.5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 同日 披露 于 指定 信息 披露 媒 体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
计 2024 年公司与关联方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比因美特实业有限公司等关
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35,360.00 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 同日 披露 于 指定 信息 披露 媒 体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谢宏,副董事长、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洲峰回避表决,
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用于公司
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20 元/股(含)。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 同日 披露 于 指定 信息 披露 媒 体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以下股份回购
事项: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
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
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
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4)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