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网络: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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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4-00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董事刘世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赖春临女士主持,部分高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
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赖春临
女士、王俊芳女士、邝耀华先生、陈爱斌先生 4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
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选举赖春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选举王俊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选举邝耀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选举陈爱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杜耀文
先生、何国华先生、孟军梅女士 3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
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
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
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
的提名。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杜耀文、何国华、孟军梅)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与承诺》(杜耀文、何国华、孟军梅)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选举杜耀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选举何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选举孟军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表决。独
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MBA 工商管理硕士,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先后获“中国上网服务行业年度榜样人物”、
“中国青年创业奖”创业先锋奖、“华中区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武汉市十佳创业
人物”、“光谷 30 年创新 30 人”、2020 年度“抗疫防疫,榜样人物”等荣誉。2006
年 4 月 26 日,赖春临等三名股东设立武汉盛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网吧管
理软件和网吧娱乐推广等业务;2009 年 11 月 24 日,赖春临等 6 人设立股份公司前身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互联网娱乐平台推广及互联网增值服务等业务。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盛天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报告期末任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12 月任职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赖春临女士全面
负责公司的战略发展与运营管理。
  赖春临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级会计师。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6 月先后在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任会计、财务主管、财
务部长等职务。2009 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1 月 3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非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 27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代行公司董
事会秘书职责,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王俊芳女士担任本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王俊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9,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王
俊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架构师职务。
有超过二十年的技术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长期掌管公司技术研发工作,曾主持并深
度参与易乐游、EYOONET 游戏分发引擎、盛天云、随乐游云游戏、易乐途电竞酒店等
诸多重点项目的架构设计和核心开发。同时,邝耀华先生还是公司多项核心专利的发
明人,为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及技术创新作出过卓越贡献。
  截至公告日,邝耀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
邝耀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3.2.4 条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至 2019 年 11 月任武汉依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基生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陈爱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附件 2: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在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武汉)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20 年
事务所任律师。
  杜耀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杜耀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杜耀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权。2005 年 7 月至今,在武汉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 5 月至今,任湖北
省人民政府参事。
  何国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何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何国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久居留权。
财务部长;2019 年 7 月至今在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
  孟军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孟军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孟军梅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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