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 董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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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4-003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
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峰先生主持,公司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
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
中国大酒店、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及
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车”)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
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
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
南酒店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
同意公司与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东方汽车分别签署《财务资
助协议》。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均为自 2024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子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按照《财务资助协议》不收取资金使用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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