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
超导”)本次拟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有利于充分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鼎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光电”)
本次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
于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及长期规划得
到落实,提高公司凝聚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鼎芯光电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并提交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韩 坚、张功军、蔡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