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比例 票 比例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A股 1,506,086,121 98.2410 26,965,179 1.759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528,757,384 99.7199 4,204,116 0.2742 89,800 0.005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关于修订《新
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
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方世扬、陈 宽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