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1 月 7 日召
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 43.73 元/股。公司具体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回
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
划已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告编号:2024-00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施回购股份 7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29.33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29.10 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 2,228,46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7%,
最 高 成 交 价 29.40 元/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29.04 元 / 股 , 合 计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实际执
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
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
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380,000 股。按照截至本公
告前一日公司股份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可能产生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总
股本没有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68,144,400 65.89% 68,524,400 66.26%
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35,271,600 34.11% 34,891,600 33.74%
三、总股本 103,416,000 100.00% 103,416,000 100.00%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影 响,具 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
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