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限公司
总经理轮值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先进的公司运营管理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管理团队,
让更多德才兼备的人员了解、理解、支持公司的发展,提升公司高管的整体战略组织
能力、协同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企业领导者战略引领视野,不断推进公司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由轮值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生
产经营管理,加强对正总监及以上层级人员的考核,积极保持对外联络协调、激励创
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轮值总经理人选范围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包含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轮值总经理的职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轮值)负责制,总经理(轮值)根据《公司章程》
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义务,包括:
经理相应职权,履行总经理相应职责;
订年度经营计划;
其他文件;
人员的业绩考核评审;
;负责公司对内对外联络协调;保持公司持续的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
第四条 轮值期间总经理权限范围内事项的决策安排
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审批有关日常管理事务、财务及资金事务等;
主动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协商,或召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形成执行方案;
负责人,以及涉及议题的相关职能部门列席会议;
第五条 轮值期限
轮值总经理轮值期限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定,任期
一年;如轮值期间轮值总经理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
要求的,则该轮值总经理可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或是由公司董事会提前终止该轮值总
经理职务。
第六条 轮值程序
管理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筛选。
第七条 薪酬与工作评价
轮值总经理属于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工作评价由董事会下设
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部门组织进行。
第八条 相关信息的披露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某些条款如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的
,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
订及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