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4—001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华院”),系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 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天华院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10,000 万元,已实际为天华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260.78
万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9,484.43 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
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中化财司”)申请 10,000 万元的授信贷款,双方约定共同借款人就
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中化财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述约定构成公司对外担保。
(二)上市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欧元 7.65 亿元,
(1)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 1.69
其中:
亿元;及(2)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
过欧元 5.96 亿元。前述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担保计划的授权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无需再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前述担保计划的详情可参
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开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本次担保在上述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项下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暨共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11月3日
注册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 孙中心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核材料运输;核材料
储存;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
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期刊出版;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
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烘炉、熔炉及
经营范围 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
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核子及核辐射
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喷涂
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
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炼
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
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烘炉、熔炉
及电炉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
硝装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涂装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等级情况 未开展信用评级
与公司间的关系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260,068.94 263,671.78
(单位:人民币
总负债 178,791.30 180,222.89
万元)
净资产 81,277.64 83,448.89
营业收入 150,350.48 104,182.93
净利润 8,478.85 6,692.06
三、协议关于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的授信贷款,贷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 12 个月。
合同约定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
项。任一借款人有义务偿还合同项下借款人共同负有的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
等全部债务。
共同借款人对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或其他应付
款等债务负有共同还款义务,即共同借款人对任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负
有连带还款责任,贷款人可要求任一借款人清偿共同借款人合计的借款本金、利
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等全部债务。
前述约定导致公司对天华院于贷款合同项下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构成公
司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项下授信贷款金额即 10,000 万元,担保
期限同贷款期限,担保范围为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或其他应付款等债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稳健
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能对前述子公司保持良好控制,
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前述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为下
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
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并对部分原有贷款进行优化,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
率,优化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该担保计划风险可
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3 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
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
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计划涉及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担保在上述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范围内,故上述董事会及独
立董事的相关意见适用于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9,474.8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