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佰
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现就提名周正先生、刘浩先生、曹贤
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
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周正先生、刘浩先生、曹贤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