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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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兴业证券”)作为南京
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谷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担任磁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9 日,2024 年 1 月 4 日至 5 日对磁谷科
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唐涛、王增建。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磁谷科技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磁谷
科技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现场检查日的有关文件、资料,与上市公司管理人员
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上市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
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磁谷科技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内部控制的相
关制度等,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
通知、决议和记录,查阅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底稿,并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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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
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
根据最新监管规则及时修订内控制度,持续提高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水平。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的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记录,
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支持文件进行了对比分析。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磁谷科技信息披露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相
关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磁谷科技资产完整,人员、
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磁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
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核对了募集资金专
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核对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资金
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磁谷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
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相关三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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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等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磁谷科技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
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持续督导期内,磁谷科技不存在违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磁谷科技经营模式、业务结
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属行业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经营的
重大问题。但受整体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公司成本费用增加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9.17%。兴业证券作为
持续督导机构,提示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及信息披露。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
实施。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磁谷科技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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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磁谷科技积极提供所需文件
资料,及时安排保荐机构与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相关访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
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磁谷科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独立性、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同时,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募
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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