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EPFC 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施工总承包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二”)
  ? 合同金额:合同一暂定合同价(含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合同二暂估
合同价(含税)人民币 35,000 万元(最终根据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履行期限 16-20 个月、合同二履行期限 18 个月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
了相应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
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与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烯光
学”)签订了《7000 吨/年 SOOC 项目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41000 吨/年光学
树脂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本次合同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无需提交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客户名称: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DKPUE5Y
  成立日期:2021-04-14
  住   所:浙江省衢州市杜鹃路 27 号
  法定代表人:徐小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 万元
  主要股东:拓烯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营业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学玻璃制造;涂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染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颜料制造;工
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染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颜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进出口
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标的情况
  (一)合同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7000 吨/年 SOOC 项目
  项目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杜鹃路 27 号
  合同类型:EPFC 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暂定合同价(含税)人民币 30,000 万元
  履行期限:16-20 个月
  (二)合同二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41000 吨/年光学树脂项目
  项目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杜鹃路 27 号
  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签约合同价(暂估)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最终双方根据实际工程量及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单价据实结算。
  履行期限:18 个月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一主要条款
  发包人: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作范围: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模块化设计、预制、装配、安
装、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工程交接、培训以及在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前
由承包方完成的工作,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和保修义
务,对工作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
约定的目的。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节点付款。
  争议解决方式: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应积极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二)合同二主要条款
  发包人:浙江拓烯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安装、竣工试验、竣工、
工程交接、培训;中间交接、工程交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与
性能考核,以及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运维服务等。
  结算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月结算。
  争议解决方式: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应积极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建设方式应用于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中,表明了拓烯光学对公司专业能力、服务
水平和综合实力的充分肯定与信任,体现了公司在模块化建设及项目总承包领域
的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在高端光学新材料行业项目中模块化建设经验的积累。
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
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上述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履约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相应约定,合同双
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
存在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计因素的
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柏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