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归还
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68%。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30,5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76.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37.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466.93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120,000 120,000
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68%,
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
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 2,466.93 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
银行贷款的金额为 74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68%,未超过 30%。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以部
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涉
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四、 审议程序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
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亿华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