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3164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法本转债”赎回日:2024 年 1 月 5 日
“法本转债”摘牌日:2024 年 1 月 15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08 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
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00.661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66.16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60,066.16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法本转债”,债券代码“12316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0 月
即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0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的转股价格将由原 11.12 元/股调整为 11.0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本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45)。
二、赎回触发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依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法本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
的可转债: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连续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法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09 元/股)的 130%(含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过程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1 次“法本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
告,告知“法本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日(2024 年 1 月 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法本转债”。
月 12 日为赎回款到达“法本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法本转债”赎回款通过
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法本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法本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
“法
本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起,公司发行的“法
本转债”(债券代码:123164)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266011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