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9 亿元的无偿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并
且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
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
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