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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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
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
研究、论证、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
其孳息)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故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通过对该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
资金过度闲置,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
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828,645,67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全部
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 3-90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合计                        67,620.00           67,620.0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明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据中
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
为准),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更名后为“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明 细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细的公告》。公司现已取得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项
目名称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深圳市社会投资
项目备案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中伟先生《关于提议使用超募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孙中伟先生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95.73元/股(含),回购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299,9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03%,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6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572.1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研究、
论证、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
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灵活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结合
实际经营情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以更
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
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
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担保,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
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
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
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行信息披露义务。
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
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在短期
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故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
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通过对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
过度闲置,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
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
息)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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