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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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室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2:30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谢浩先生主持。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0,016,342股,占公司总股数
的49.3218%(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480,01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3人,代表股份数169,536,325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9.1825%。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480,01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
案:
   该项议案同意 169,544,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同意 169,925,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同意 169,925,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同意 169,925,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晶、肖子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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