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 和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4-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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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
事李晓龙担任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证券法》
                                 《管
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及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
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归属条件、归属日等
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的计划或安排。
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公司
将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
场竞争情况、公司历史业绩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而制定,该指标
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能聚焦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稳定经营目标的实现,指标设定合理、科学。除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
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
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归属条件。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
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
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3 名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晓龙、佟爱琴、唐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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