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新余市广和创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广和通”)于 2023 年
(公告编号:2023-
持有公司股份 19,281,816 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53%,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 7,658,057 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1%。
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广和创虹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通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广和创虹未减持公司股份,广和创虹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广 和 创 虹 尚 未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 仍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现提前终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