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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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65 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14 名激励
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动不在公司任职,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7,710 股予
以回购注销。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1,993,249,074 股 减 少 至
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
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
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4 年 1 月 13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7:00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

    联系人:陈傲
    联系电话:010-84427227
    电子邮箱:chenao@nfc-china.com
    邮政编码:100029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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