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拟
按其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绿管理”)提供财务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龙江项目正常有效运营,
建绿管理的另一股东也将按出资比例(51%)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广东
绿润按项目进度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不会影响广东绿润及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白静、毛惠清、关少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