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 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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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0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拟按其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
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 980 万元的财务资助,以满足“龙江
镇 2023-2026 年市政主干道路环卫绿化一体化及垃圾收集运输运营项目一标段”
(以下简称“龙江项目”)前期运营所需的资金需求,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
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
年利率,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科技”)联合中标龙江项目,项目三年服务费总额为
江项目《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龙江项目合同”)。结合项目
实际情况,双方于 2023 年 11 月共同成立了项目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建绿管理”),其中建发科技持股 51%,广东绿润持股 49%。
要求,结合龙江项目实际情况,广东绿润与建发科技、建绿管理签署了《龙江镇
委托运营协议》,约定由建绿管理对龙江项目进行项目运营管理,期限自协议签
订日起至《龙江项目合同》期满为止。
  鉴于建绿管理注册资金较少,且《龙江项目合同》约定政府方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第八个月后(具体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划拨时间为准)才开始支付服务费用,
因此建绿管理拟分别向股东建发科技及广东绿润借入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运营,即
建发科技、广东绿润拟分别按出资比例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其中,
广东绿润拟按其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建绿管理提供总额度 980 万元的
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
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
为准。
  广东绿润本次向其参股公司(关联方)建绿管理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行为,
且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本次财
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批情况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
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旭熠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11 月 08 日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溪路 21 号(住所申报)
  股权结构:建发科技持股 51%,广东绿润持股 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
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城乡市容管理;
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润的联营公司,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情形。
台公司。建发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中,建发科技将按出资比例
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运营管理,收取政府方服务费用,因此该公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款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
  本次交易各方暂未签署借款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交易原因、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绿润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按其出资比例向建绿管理提供财务资助并构成
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龙江项目正常有效运营,建绿管理的另一股东建发科技也
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建绿管理后续将负责龙江项目的运营管
理,收取政府方服务费用,因此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建绿管理的
经营情况,加强对建绿管理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是为了子公司中标项目的运营管理需要,且广东绿
润按项目进度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不会影响广东绿润及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拟向
其参股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绿管理”)按出资比例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满足建绿管理的项目前期运营资金需求,
且广东绿润按项目进度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广东绿
润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广东绿润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建绿管理另一股
东佛山建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也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
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
意广东绿润按出资比例(49%)向建绿管理提供总额度 98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
度使用期限一年,分期出借,分期偿还,每一期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不超过一年,利率为固定年利率,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拟
按其出资比例(49%)向其参股公司佛山建绿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绿管理”)提供财务资助并构成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龙江项目正常有效运营,
建绿管理的另一股东也将按出资比例(51%)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广东
绿润按项目进度向建绿管理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不会影响广东绿润及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及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除广东绿润本次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对建绿
管理提供其他财务资助或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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